枣庄市加快绿色建筑工作进程 推动绿色低碳高水平发展再上新台阶

发布时间:2024-09-07 00:34:19   来源:绿色建筑

  9月5日上午,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扎实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水平发展”新闻发布会,枣庄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李妍妍出席会议,并就枣庄市绿色建筑工作开展情况和后续推进措施进行了详细介绍。

  李妍妍说,发展绿色建筑是落实国家“双碳”重大战略决策、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内容。近年来,枣庄市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在推广绿色建筑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绿色建筑工作取得阶段成效。‌具体而言,一是坚持规划引领,围绕绿色发展理念,研究制订《枣庄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(2021-2035年)》,深入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,持续推动城乡建设方式从粗放式向绿色低碳发展方式转变。二是加强建设管理。新建建筑执行居住建筑83%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72.5%节能设计标准,设计阶段执行率保持在100%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,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做建设,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、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,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做建设。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、空气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,提升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。“十四五”以来,全市新增绿色建筑1754.6万平方米,体现了枣庄市在推进绿色建筑、‌减少能源消耗、‌降低碳排放方面做出的贡献。‌

  下一步,全体工作人员将深入学习、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,围绕市委、市政府工作部署,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7月印发的《山东省绿色建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工作方案》要求,全方面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。

  一是全面推广绿色建筑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方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城镇新区、城市更新重点片区按照绿色城区有关标准规划建设,鼓励工业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。落实建设条件制度、绿色建筑规划设计专篇及施工图审查要点要求,将绿色建筑建设要求纳入工程验收内容,形成全过程闭合监督管理机制,创新监督管理方式,确保绿色建筑规定要求落实。

  二是发展星级绿色建筑。大型公共建筑、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、高品质住宅以及城市新区新建民用建筑,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,超高层建筑全方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。规范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认定实施管理,确保达到标识证书指标要求。

  三是推动新建建筑节能降碳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国家、省建筑节能标准规范,加强建筑节能常态化监督检查,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。推广超低能耗、低碳建筑,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、城市新区公共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优先按照超低能耗、低碳建筑标准建设,鼓励有条件的区(市)划定区域全面推广超低能耗、低碳建筑。积极探索近零能耗、近零碳建筑建设模式和技术路径,组织并且开展试点建设。四是打造样板项目,及时总结推广绿色建筑发展中的经验做法,多渠道、多形式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管理技术人员培训,加大绿色建筑宣传,提高枣庄市绿色建筑高水平发展的能力水平和社会公众的认知度、参与度,推动枣庄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