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苏发布《关于调整住宅公积金运用方针的告诉》方针解读

发布时间:2024-10-20 08:05:28   来源:绿色建筑

  :据“姑苏发布”音讯,姑苏发布《关于调整住宅公积金运用方针的告诉》方针解读。

  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各项决议计划布置,更好支撑刚性和改善性住宅需求,结合我市实践,姑苏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《关于调整住宅公积金运用方针的告诉》(苏房金〔2024〕34号)(以下简称《告诉》),对部分公积金运用方针做调整,现就相关联的内容作如下解读。

  1. 进步告贷最高限额。运用住宅公积金告贷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宅,告贷请求人及一起告贷请求人中有两人(含)以上一起参加核算可贷额度的,告贷最高限额为150万元;仅告贷请求人参加核算可贷额度的,告贷最高限额为120万元。

  2. 加大绿色修建告贷支撑力度。运用住宅公积金告贷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寓居类绿色修建的,告贷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%。该项支撑方针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2年,仅可享用一次。告贷请求人一起契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宅公积金告贷额度景象的,以其中最高可上浮份额为上限,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核算。

  1. 本《告诉》所述绿色修建告贷额度上浮适用于购买新建住宅,暂不适用于购买二手房及处理“商转公”告贷。

  2. 缴存人购买契合本《告诉》所述星级绿色修建住宅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,如购房合同已载明绿色修建等级信息,则无须供给对应证明资料;如购房合同未载明绿色修建等级信息,应供给修建规划规划施工图检查合格证的“绿色修建规划规划专篇”和绿色修建预点评陈述。

  住宅公积金告贷受理日期在2024年6月1日之前的,按本《告诉》施行前的方针履行;受理日期在2024年6月1日(含当日)之后的,按本《告诉》履行。告贷受理日期为缴存人向公积金中心请求之日。

  独身员工张某购买首套自住住宅请求公积金告贷,缴存基数为10000元,告贷期限30年。

  在原方针规定下,张某可贷额度为10000×0.35×12×30= 126万元﹥本来的最高限额80万元,故张某公积金实践告贷额度为80万元。

  方针调整后,张某可贷额度为10000×0.35×12×30=126万元﹥现在的最高限额120万元,故张某公积金实践告贷额度为120万元,告贷额度增加了40万元。

  (留意:实践事务中,终究可贷额度将结合请求人公积金缴存状况、家庭收入、购房总价款、首付份额等要素归纳核算得出。)

  员工李某和爱人钱某购买首套自住住宅,其购买的房子为新建二星级绿色修建。夫妻二人的缴存基数分别为10000元和5000元。夫妻二人一起请求公积金告贷,告贷年限30年。

  在原方针规定下,李某家庭可贷额度为(10000+5000)×0.35×12×30=189万元﹥本来的最高限额110万元,故李某家庭公积金实践告贷额度为110万元。

  方针调整后,李某家庭可贷额度为(10000+5000)×0.35×12×30×(1+20%)=226.8万元﹥现在的最高限额上浮20%后的额度180万元,故张某公积金实践告贷额度为180万元,告贷额度增加了70万元。

  (留意:实践事务中,终究可贷额度将结合请求人公积金缴存状况、家庭收入、购房总价款、首付份额等要素归纳核算得出。)